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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fgh 發表於 2018-11-16 01:47 PM

虧大了!很多人不知道勞保這樣保 各項給付都加倍

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8-11-16 01:51 PM 編輯

勞保被保險人數續增 主因老年人重返職場
台灣新生報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2018年11月16日 上午12:00

勞工保險局昨(十五)日公布統計資料,截至今年九月底為止,勞工保險投保單位總計五十六萬多個,勞保被保險人數總計一千零三十九萬多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總計五十一萬多個,就保被保險人數總計六百八十九萬多人。雖然台灣人口並未增長,勞保被保險人數卻持續增加,主要是老年人重返職場所造成。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劉金娃表示,自一○四年七月勞保被保險人數就已突破千萬大關,總計一千零二萬多人,現在被保險人數持續增加,主要是老年人領完老年給付,後來重回職場加保所致。根據規定,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勞工,倘若又受僱工作,屬於《勞基法》適用對象,雇主就應幫勞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勞保實計現金給付(一次給付)總計四萬二千多件,一百一十五億多元。其中,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計三千九百多件,二億多元;普通事故保險給付總計三萬八千多件,一百一十三億多元。

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總計五十一萬多個,全體提繳人數總計六百七十四萬多人,雇主提繳人數總計六百六十九萬多人,個人自願提繳人數總計四十八萬多人。



虧大了!很多人不知道勞保這樣保 各項給付都加倍
2018-11-13 12:26經濟日報 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非典型工作時代,勞工有更多兼差機會,勞工意識抬頭,更懂得爭取加勞保,保障自己權益。 聯合報系資料照

小強為了增加收入,白天上班,晚上又在一家地政事務所兼差,地政事務所老闆告訴他,因為白天公司已經為他投勞保,為了不增加彼此保費負擔,地政事務所就不為他再投保,也不會影響日後給付權益,真的是這樣嗎?

台灣低薪問題嚴重,兼差打工增加收入已成常態,根據法令,兼差族可以重複投勞保,重複投保增加保費,給付是否也增加呢?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勞工同時受僱兩個以上事業單位,同時投保時,未來領取給付時, 除了職災給付外,其他包括生育、傷病、失能、死亡及老年等各項普通事故給付,都可將兩份投保薪資合併計算,勞工並不吃虧。

非典型工作時代,勞工有更多兼差機會,勞工意識抬頭,更懂得爭取加勞保,保障自己權益。不過當同時在不同地點兼差時,到底應該如何加保,勞工很容易混淆,甚至被雇主呼攏。

同時兼二份以上工作到底要如何投保?如果勞工受僱單位都是屬於5人以上強制投保,公司都應為勞工投勞保,否則雇主就是違法,除了會被開罰,如果勞工發生事故,雇主要付賠償責任。若其一非屬強制投保單位,則雇主即使未幫勞工加保,並不違法。

勞保局表示,目前法令已允許勞工重複加保,因此勞工兼兩份以上工作,加保規定與一般勞工加保規定相同,端視工作地點是否屬於強制加保對象。

舉例而言,如果勞工在A、B兩地工作,A、B兩公司有5人以上員工,則公司依法必須為勞工加保,勞工也不能選擇僅於某一單位參加勞保;雇主若未幫勞工加保,就屬違法,除了會被處以應加保未加保罰鍰外,還必須負責賠償員工發生保險事故時的損失。不過若A、B兩家都非5人以上公司,雇主未為勞工加保,就不算違法。

以往勞保條例規定,勞工只能在一個事業單位投保,不能重複投保;隨著國人兼職狀況日漸普遍,勞保條例在2008年8月13日修正規定,勞工可以重複加保。

至於領取給付計算方式,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同時受僱於二個以上投保單位者,普通事故保險給付月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但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亦即45800元。不過連續加保未滿30天者,不能合併計算。也就是說,同時受僱二個以上事業單位並加保者,除了職災給付外,各項普通事故給付都可將投保薪資合併計算。

舉例而言,小強在A公司已工作二年,今年1月1日起又到B公司地政事務所打工,A公司投保薪資2萬5200元,B公司投保薪資1萬1100元。今年5月小強生了一場重病,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小強可在住院第四天起請領傷病給付,由於小強在A、B公司都已連續重複加保滿30天以上,因此他的普通事故傷病給付可以兩家公司投保薪資合併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A公司月投保薪資 2萬5200元,B公司月投保薪資1萬1100元

2萬5200+1萬1100=3萬6300

(未超過最高月投保薪資4萬5800元,因此可以3萬6300元請領給付)

但如果小強兩個工作地點,一個投保薪資2萬5200元,另一個2萬2000元,則給付計算方式如下:

A公司月投保薪資 2萬5200元,B公司月投保薪資2萬2000元

25200+22000=4萬7200

(超過最高月投保薪資4萬5800元,只能以4萬5800元請領給付)

由以上計算方式可知,如果小強為了少繳保費,同意老闆的提議,未來請領普通事故給付時,無法合併採計月投保薪資,才會吃虧。

勞保局說,兩個以上投保薪資合併計算勞保給付,必須符合同時受僱於二個以上投保單位之勞工、投保事故當日止已連續重複加保滿30天以上、請領普通事故給付三項條件。

不過合併計算投保薪資的給付不含職災給付,因此如果小強發生職災,申請職災給付時,勞保局只會以較高的投保薪資計算給付,也就是以2萬5200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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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790723 發表於 2018-11-19 03:22 PM

哇靠 還有這招 我要趕快學起來 {:34:}

umecada 發表於 2018-12-13 03:55 PM

筆記筆記,原來可以投保兩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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