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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嘉藥乙醚案嫌犯落網 同班男生犯案稱想告白] [蘋果] [2016-11-28] [打印本頁]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6-11-29 03:43 PM     標題: [嘉藥乙醚案嫌犯落網 同班男生犯案稱想告白] [蘋果] [2016-11-28]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6-11-29 03:45 PM 編輯

上午10點半,嘉南藥理大學傳出放乙醚攻擊事件,據該校的校安通報內容,一名男子在Q棟大樓地下室廁所施放乙醚攻擊女學生,事發後往F棟大樓逃逸,校方已報案,現場瀰漫濃厚乙醚味;另被攻擊的廖姓女學生(20歲)已送醫治療。

警方鎖定嫌犯應為被害女生的洪姓同學,下午2時許循線到其永康住家逮人。嫌犯初步供稱,從大一就喜歡這個女學生很久,「知道她都固定那個時間去上廁所」,所以上網去買乙醚,在廁所守株待兔,「我想要告白!沒打算要做什麼」,否認企圖迷姦。警方先依妨害自由罪嫌法辦。

歸仁警方調查,受害女學生上課途中去上廁所,進門後即遭人以塗抹不明化學藥劑的手帕摀住口鼻,她奮力掙脫跑回教室求救「女廁有色狼」,有3名男同學衝出去追嫌犯,但仍被對方逃脫。

警方說,獲報到場時現場瀰漫濃厚化學藥品氣味,因嫌犯在逃跑過程中一度摔倒受傷,留下血跡。協助追捕的男同學說,感覺歹徒對學校環境很熟悉;女同學說是色狼是穿白衣,但他們追的是深色衣褲的年輕男子,色狼還一路抱著包包跑,可能失風後就趕緊變裝,犯案早有預謀。

台南市立醫院急診部黃振茂醫師表示,患者到院時意識清楚,主訴被人用不明氣體罩住口鼻,因掙脫而導致頸部擦傷與右側膝部挫傷,目前在院觀察,等待血液報告,若狀況良好即可出院。

乙醚是無色、易燃、易揮發的液體,氣味有刺激性,過往被當作吸入性全身麻醉劑,非管制藥品,藥局和化工行都有賣,取得不難。(王志弘、劉榮輝/台南報導)

[attach]116737591[/attach]嘉南藥理大學昨傳出男同學企圖以乙醚迷昏女同學。王志弘攝


[attach]116737592[/attach]嫌犯稱用乙醚攻擊女同學是想告白。王志弘攝


[attach]116737593[/attach]現犯落網被帶往警局。王志弘攝


[attach]116737594[/attach]事發現場瀰漫刺鼻化學藥品味,警方掩口鼻調查。王志弘攝


[attach]116737589[/attach]事發的Q棟廁所大樓。王志弘攝


[attach]116737587[/attach]男大生躲女廁企圖迷昏同班同學。王志弘攝


[attach]116737588[/attach]男大生脫逃時不慎跌倒,遭乙醚罐碎片刺傷左手。王志弘攝


[attach]116737586[/attach]男大生跑到另棟大樓二樓,爬出窗戶留有血跡。王志弘攝


[attach]116737590[/attach]警方起出沾有乙醚的棉布。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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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家迷昏想告白不會吧!都迷昏了要怎麼聽你告白?該不會是想性侵吧?這種人絕對不能當朋友或是情人!


作者: 礁溪伊莉    時間: 2016-11-29 05:01 PM

一個被國中生物解剖課"誤導"的壞傢伙,
竟然傻傻的相信,
"乙醚"可以將人迅速迷昏......

事實上,
使用"乙醚",
即使是要迷昏小小的"青蛙",
都要"傻等"上好一陣子,
更何況是,
體重是青蛙上百倍的人類呢?....

如果,
他在高中化學課, 有認真上課的話,
就應該知道,
過去沾在手帕上, 用來迷昏人的東西,
其實是另外一種東西,
也就是早期社會,
常被"迷魂大盜"拿來犯案的"哥羅芳"~

"哥羅芳",
是"三氯甲烷(Chloroform)"的中文音譯,
俗稱: 氯仿,
它會被用作"鎮靜劑",
短時間吸入已經會產生暈眩、疲倦、頭痛等徵狀,
不法之徒會利用其鎮靜功效, 來迷暈受害者。

香港和台灣在1990年代,
都發生過與其有關的"迷魂劫案",
當時的社會,
幾乎人人聞"哥羅芳"色變~....

[attach]116738091[/attach]

.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11-29 05:33 PM

小弟弟 是不是SOD看多了?

怎麼會用這種手段?

理由也太牽強 這樣算是預謀犯案了吧?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6-11-29 06:00 PM

這種根本是預謀性犯案 應該送辦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11-29 08:22 PM

迷昏了是還要告什麼白啊?根本是想藉機不軌吧,

幸好有其他人在,要不然豈不是真的給他稱心如意
作者: ad12301    時間: 2016-11-29 08:28 PM

會不會太過分了點阿,不理就來強的喔~!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6-11-29 08:55 PM

新聞報導滿多出入 有的說是有交往過 後來分手想複合 搞出這招?!

可是這跟男的說詞不符 想告白?!之前有交往了 還告白個頭...

用這種方法 我看為自己行為負責任 付出代價!!
作者: drinksemen    時間: 2016-11-29 09:13 PM

笨到不行欸 以為乙醚可以直接迷昏人....
作者: viva017    時間: 2016-11-29 09:18 PM

都迷昏了要怎麼告白
這個人根本不懷好意呀
可怕
作者: asher02    時間: 2016-11-29 09:19 PM

有預謀不軌嗎

不然為何想告白還迷昏對方
作者: right    時間: 2016-11-29 09:43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6-11-29 09:43 PM 編輯

看來在該名男學生的腦中,認為告白跟迷姦是同等意義的行為
作者: ccharlies    時間: 2016-11-29 10:04 PM

迷昏了是想怎樣告白?告訴別人自己是白癡?
作者: vincbm    時間: 2016-11-29 10:12 PM

真是死變態,肯定是想迷姦吧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6-11-29 10:33 PM

SOD看太多用乙醚告白,當大家都是白癡嗎,
這人渣是想迷昏之後性侵吧,真是個垃圾.
作者: lis021    時間: 2016-11-30 02:02 AM

都大學生了怎麼會想用這種方式告白,傻了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6-11-30 07:24 AM

只能說他看電視看太多了,這麼激烈手段還想告白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6-11-30 09:00 AM

本帖最後由 aabbbcccc888 於 2016-11-30 09:01 AM 編輯

昏迷時用肉體的告白
醒過來用言語的告白
『傻瓜  哭甚甚麼  我會好好待你滴』
蠻有創意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6-11-30 09:09 AM

迷片演得果然都是假的 想說怎麼這種東西會這麼好買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6-11-30 12:49 PM

告白要靠迷昏,感覺就是就算告白失敗也另有所圖吧,這樣的人以後也可能是危險情人
作者: owlowl0212    時間: 2016-11-30 10:11 PM

告白用乙醚 乾脆說用強姦藥丸好了
擺明就是來強姦
作者: JasonkerryX    時間: 2016-12-1 12:19 AM

這傢伙不知在想啥 抓進去關了吧
作者: babyface_chz    時間: 2016-12-1 02:53 AM

為了告白可以把人迷昏
這種理由好像有點瞎吧
作者: cloud6583    時間: 2016-12-1 09:21 AM

那個白癡教他的
告白是用乙醚迷昏她然後告白
這樣的告白會成功
只有一種可能
沒有人追的恐龍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6-12-1 09:52 AM

嘉藥乙醚案嫌犯落網 同班男生犯案稱想告白,我個人覺得追求有很多種方式,如果郎有情妹無意的話還是放手吧!不需要用這麼極端的方式處理!

作者: WANG198183    時間: 2016-12-1 10:08 AM

這很誇張!利用這種手段白吃的行為能夠追到女生?
只會嚇到人家吧
作者: tinder888    時間: 2016-12-1 03:07 PM

該說藥品要管制呢?還是該說犯罪人的心理該輔導呢?社會上這樣的人太多了不是嗎?
作者: skywalker319    時間: 2016-12-1 03:38 PM

這種告白太恐怖了
應該是硬ㄠ的吧
作者: mitacthsrc    時間: 2016-12-1 04: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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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nncute    時間: 2016-12-1 06:35 PM

他是電影看太多
以為摀住口鼻就會生效啊
手術室的麻醉是真的很快
但那是全部吸收而且濃度會比你放手帕上來得高啊
另外為甚麼告白藥迷昏其他人呢

作者: QSC7530685    時間: 2016-12-1 09:55 PM

被抓然後 到時又說我有輕度障礙 根本顆顆
作者: cctsbag1346    時間: 2016-12-2 08:32 AM

這叫迷姦未遂吧  哪時上床等於告白的阿  真的有夠扯的   但因為他也還沒做出相關行動   也沒辦法這麼告他吧
作者: th314a    時間: 2016-12-2 09:08 AM

想告白?
根本就是想性侵吧
會信這種鬼話的是智障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6-12-2 12:01 PM

可笑的理由,明顯就是要硬來,要不然怎麼會施放乙醚,通常這類的X被抓到都會找藉口,只希望法院能對這類的狼判重刑。
作者: 天地龍皇    時間: 2016-12-3 12:33 AM

這種告白方式喔,應該是單身一輩子的命囉…
作者: 王紹羽    時間: 2016-12-3 12:58 AM

怎麼不去跟柯南借個麻醉手錶比較快呢
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6-12-3 01:01 AM

本帖最後由 陳立軒君 於 2016-12-3 01:01 AM 編輯

可能是走火入魔了吧,愛一個人愛到腦子與行為走偏差,本來就是有可能的情況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12-3 02:52 PM

迷昏人的乙醚都拿出來了
顯然這名大學生打算要做的事
並不只是告白這麼簡單
作者: a23302014    時間: 2016-12-3 04:15 PM

看他說只想告白最好是這樣 告白還要昏人哪招 根本想推卸責任
作者: shenhovin    時間: 2016-12-4 03:53 AM

日本A片看太多了嗎 要告白先迷昏 來人拖下去 去勢
作者: 洪老傑    時間: 2016-12-4 06:26 AM

乙醚+迷昏=想告白
想迷姦還差不多吧
去跟法官說,看他信不信

作者: fclii    時間: 2016-12-4 06:33 AM

電視看太多~~~真的乙醚能迷昏人~~~
根本就是a片看太多~~~想做壞事~~~
作者: linpin2    時間: 2016-12-4 07:31 AM

法官該殺雞儆猴了吧 麻煩開個先例 重懲以備往後參考 別再用(教化)的字眼來唬弄社會大眾了
作者: qsty    時間: 2016-12-4 07:38 AM

使用乙醚牽拖要告白,沒有人會信
作者: Amthony    時間: 2016-12-4 08:45 AM

嗯.......犯人小時候是好學生
                     有教化可能
                             等等
所以直接交保

作者: zunxuchen    時間: 2016-12-4 09:40 AM

謝謝分享唷。像這樣的人就要小心了。離遠點比較好。
作者: 克雅    時間: 2016-12-4 11:48 AM

總覺的 一堆犯案的人 總是有一堆 不合理的 理由
是覺的 這樣說法就可以讓自已的罪輕一點嗎
作者: sunsun7236    時間: 2016-12-4 11:53 AM

現在小朋友的思想真的是,讓人無法理解
作者: ax142536    時間: 2016-12-4 12:01 PM

我怎麼覺得和我在新聞上看的又是不同版本?是新聞各有各的版本
還是隨事件越清楚而更改錯誤啊?不然我都搞不懂事情經過了
作者: jaycool20000    時間: 2016-12-4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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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fxpac    時間: 2016-12-4 01:24 PM

攻擊行為是哪一門子的告白??擺明就是意圖不軌麻...
作者: 薇莎    時間: 2016-12-4 02:04 PM

這是犯罪,不是告白吧。有腦袋的都分的出來。
作者: calzaghe    時間: 2016-12-4 06:00 PM

原來想告白要算準對方"上廁所"的時間啊....
如果褲子脫下來,不會說只是想通風而己吧!?
五四三的推託之詞!
作者: crazyman7869    時間: 2016-12-4 06:54 PM

那一定只是藉口吧,動機不單純,要小心呀。
作者: 乂遺忘乂    時間: 2016-12-4 07:12 PM

真是笨蛋
自己毀掉自己的前途
青春歲月還那麼長
何必單戀一枝花
人家對你沒意思
早點放棄比較好
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6-12-4 07:18 PM

超級大白癡
這樣也想要追女朋友
作者: 135967    時間: 2016-12-4 07: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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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35967    時間: 2016-12-4 07: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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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lirjoi    時間: 2016-12-4 07: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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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礁溪伊莉    時間: 2016-12-4 09:20 PM

135967 發表於 2016-12-4 07:31 PM
請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搞不好那嫌犯改學您說的這一套。

這是"常識", 不是"專業"~....

我在"高中化學實驗課"上面,
早就已經學到,
這項"基本知識"了,
記得,
當時上實驗課的老師,
還叮嚀著說:

請大家記住這個"味道",
下次如果再聞到"它",
一定要馬上閉住呼吸, 用力掙脫,
不管是男同學/女同學, 都一樣~.....

不知道?
現在還有幾個"學生",
有聞過, 並記住"哥羅芳"的實際味道?....

.
作者: 89510667    時間: 2016-12-4 11:32 PM

這男的真的有病...這什麼方法
作者: zu00696939    時間: 2016-12-4 11:34 PM

精蟲上身 屌神不給予祝福 因為用了最爛的方法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6-12-4 11:47 PM

根本想強姦吧
要告白用迷昏?
作者: ags000    時間: 2016-12-4 11:52 PM

可恨又可嘆啊
做這種事有意義嗎
作者: 5353853538    時間: 2016-12-4 11:52 PM

是沒腦嗎?迷昏對方後擄人告白...這方式肯定失敗好嗎
作者: victorysonx    時間: 2016-12-4 11:55 PM

倒底有沒有在認真...

連哪種東西都搞不清楚
作者: 21030301    時間: 2016-12-5 12:00 AM

上次情殺事件不到幾個月又發生乙醚事件,嘉藥要好好檢討一下了
作者: hugrant    時間: 2016-12-5 12:11 AM

太誇張了,我懷疑他根本是在說謊,搞不好根本是想把對方迷昏後再性侵,太可惡了。
作者: loki19921112    時間: 2016-12-5 1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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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52083939    時間: 2016-12-5 12:26 AM

現在的年輕人都很北七,顯示越來越多父母不會教小孩,真的不會較就不要生
作者: chris681025    時間: 2016-12-5 12:34 AM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血氣方剛又不懂得合情合理的舒緩自己情欲;一但精蟲衝腦什麼事都幹得出來的....
作者: e5581345    時間: 2016-12-5 12:46 AM

哀~天涯無處何芳草,何必單戀一隻花,為了一朵花毀一座森林

作者: hbzncu    時間: 2016-12-5 03:23 AM

告白是用這樣方式迷昏人的嗎!?
應該只是嫌犯的推託之詞吧!
作者: dalimo    時間: 2016-12-5 03:26 AM

他不是不用功就是電視看太多,虧他念藥專(大)

乙醚味道很刺激,當人突然吸入時,會下意識屏住呼吸,鬼才會口鼻被摀住,還大口吸氣。

乙醚早期的確是被用來當手術麻醉劑,但副作用太多之後人體不再使用
而乙醚,並沒有快速迷昏人的本事,要迷昏成人,要有不低的劑量,而且要將近10分鐘才會逐漸生效


作者: nenewu    時間: 2016-12-5 04:11 AM

被抓就是要告白...........理由也想個讓人能相信一點的
說白的就是要說給法官聽的,以後才可以減刑

作者: NEVIN13    時間: 2016-12-5 07:34 AM

應該是先迷昏在做愛,之後生米煮成熟飯再說我想跟你告白,爛
作者: 0911659551    時間: 2016-12-5 07:39 AM

根本就是強暴犯!! 一堆理由 看女生好欺負
作者: 比西摩夫    時間: 2016-12-5 09:12 AM

喜歡就要用正當方式去爭取
被拒絕也要放下祝福對方
不要用恐怖方式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6-12-5 09:22 AM

邪心一起…沒有好好制裁…只會越來越走徧…
看來也不像會重判…不知是否會深切警惕…
作者: catdog3721    時間: 2016-12-5 09:52 AM

靠唄.....我怎麼覺得是SOD劇情..

作者: bluejump    時間: 2016-12-5 03:41 PM

化學的知識不是這麼用的吧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16-12-5 03:42 PM

別傻了 那個叫做告白 聽了就覺得很可笑
作者: hwchang01    時間: 2016-12-5 03:54 PM

這真是罪證確鑿,只是日後該如何校正這孩子的心理偏差才是傷腦筋。

作者: anton05    時間: 2016-12-5 04:37 PM

真白費了家人的苦心~
知識是用來造福人群,怎當武器來用呢?
作者: hinet0718    時間: 2016-12-5 06:2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3620731    時間: 2016-12-5 06:37 PM

這種人還是一直關著好了,不要放出來
作者: modin    時間: 2016-12-5 07:06 PM

想要告白來這一招,我覺得這樣不太好吧,如果大膽求愛被拒絕就不要想太多了,這樣攻擊人家我覺得其他人會更怕吧
作者: x8z6bbc    時間: 2016-12-5 07:07 PM

雖然這怪人讓大家都想扁他

不過鬼島法律如此人性,一定讓他快快出獄快快重新做人

渣的
作者: hammer8855    時間: 2016-12-5 07:20 PM

迷片  看太多了吧  這樣告白  會不會接下來拍照存底  動不動就拿照片威脅叫你過來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6-12-5 07:27 PM

現在的大學生,
不只是學識差,
做人的基本道理也不懂,
整天只想支持同志運動,
又搞不清楚家庭與婚姻責任,
可悲的一代。
講也講不聽,
以後出事了還要怪前輩沒有努力反對嗎?
作者: aa710623    時間: 2016-12-5 07:46 PM

搞不懂現在學生到底在想什麼了........
作者: aoscar    時間: 2016-12-5 08:23 PM

怎麼傻成這樣!希望入獄能好好想想,出來時可以是社會棟樑!
作者: feena753    時間: 2016-12-5 08:28 PM

這樣直接掰了吧!!
看到都害怕...
作者: v33191389    時間: 2016-12-5 08:35 PM

肯定要迷姦了吧
畢竟大學生20多歲了怎會只是單純告白才這樣
肯定有問題
作者: ymvrnidowx    時間: 2016-12-5 08:55 PM

這種人頭腦有問題了   竟然用這種方法   真的很可惡!
作者: f19870421    時間: 2016-12-5 10:13 PM

有點弱智,把別人迷昏了你告白他聽得到嗎?應該是想試車吧
作者: 水泠沚    時間: 2016-12-5 11:25 PM

昏暈 素質下降阿
要犯罪也需要智慧好嗎
搞成這樣還編謊 秀智商是為負的
作者: ajingshaq    時間: 2016-12-5 11:30 PM

基礎化學學這麼差也敢犯案~回去牢裡再重修吧
作者: p5980102    時間: 2016-12-5 11:31 PM

你把人家迷昏之後說要告白,人家會答應你才真的是有問題
作者: 謎者    時間: 2016-12-5 11:36 PM

把對方迷昏了是要跟誰告白,
這說法也太自打嘴巴了~
分明是想來硬的~
作者: 褲褲多    時間: 2016-12-6 12:01 AM

預謀犯案不成,死咬著告白女方,想說這樣會被判比較輕!!話說把法官都當成白癡嗎= =a....不過還真有這樣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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