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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氣爆國賠敗訴 陳菊:上訴以釐清責任][中廣新聞網][2016-11-29]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16-11-29 11:34 PM     標題: [氣爆國賠敗訴 陳菊:上訴以釐清責任][中廣新聞網][2016-11-29]


高雄氣爆責任追究,大部份受災民眾委託高市府對李長榮化工代位求償,但有部份災民認為責任在高市府,一共提出十五件國賠案,其中一件已經判決確定,高市府敗訴。議員希望高市府撤銷其他十四件國賠案的上訴,早點賠償受災民眾。不過,高雄市長陳菊不認同,陳菊說,釐清李長榮、中油等單位的責任也很重要。

高雄氣爆國賠案中第一起判決確定的是一位市民的汽車在氣爆中損壞,法院判決高市府必須賠償。氣爆受災民眾一共對高市府提出十五件國賠訴訟,還有十四件訴訟中。
高市議員陳麗娜說,還在訴訟中的其中一件國賠案,原告受災民眾氣爆受損的住家依舊殘破,因為一審敗訴的高市府提出上訴,這位民眾還沒獲得賠償,沒錢修繕。陳麗娜說,法院已經判決高市府的責任,就算上訴,將來還是得賠,議員希望高市府對十四件國賠案撤銷上訴,即刻賠償,讓受災市民早點回復正常生活。

陳菊表示,對於法院判決高市府的責任,高市府接受,但認為國賠案沒能釐清中油以及李長榮化工的責任。陳菊說,高市府不是要傷害受災民眾,但是要透過這樣的程序,來釐清高市府與其他相關單位的責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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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在是很糟糕的情形,高雄市政府不認錯趕快讓民眾重建還在那邊說要釐清事實,這樣根本就不了解民眾的痛苦。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6-11-30 07:34 AM

專款市政府已經花光了嗎?不然可以拿出來賠呀!
作者: a86241    時間: 2016-11-30 08:24 AM

上速釐清責任我認同 但對於一些家裡被炸掉有急用的人 不能市政府先賠再來帶位求償媽
作者: ysm168    時間: 2016-11-30 08:51 AM

舉凡訴訟免不了繁雜的程序與時間問題! 該把問題分開處理...訴訟歸訴訟..照顧歸照顧!
"這位民眾還沒獲得賠償,沒錢修繕"....這種有急切需要的專案處理...有這麼難嗎?


作者: hinhin22    時間: 2016-11-30 09: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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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6-11-30 09:24 AM

專款己被陳菊貪光了吧?不然為什麼不賠高雄巿民?
高雄巿每年向李長榮化丌收取管線費幾億元錢呢?
一出事陳菊就推說是國民黨弄的.結果一查是陳菊的高雄巿府收的.
現在也是在推卸責任,有心對高雄人好就快賠錢,讓災民可以過好年.
作者: kazjwxkazjwx    時間: 2016-11-30 09:38 AM

官吶~當初氣爆說的很漂亮,現在呢?捐款跑去那邊囉?官吶~~~都是一樣的爛啦。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6-11-30 09:38 AM

賠甚麼
看看氣爆完還有91萬票
那需要賠甚麼?
現在才知選出來自討苦吃
太遲了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6-11-30 09:41 AM

a86241 發表於 2016-11-30 08:24 AM
上速釐清責任我認同 但對於一些家裡被炸掉有急用的人 不能市政府先賠再來帶位求償媽 ...

上訴釐清不了責任的,了解"國賠"的意義就知道,案件中只會著重於政府有無責任。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6-11-30 09:42 AM

專款應該被菊花在上次選舉都花光光了吧

作者: JMF8577515    時間: 2016-11-30 09:49 AM

訴訴訴看你訴多久,拖拖拉拉的避風頭啦。
最後再推責任給前朝,等焦點被模糊、國人記憶被沖淡,照樣吃香喝辣。受災戶最後只會變成叫沒人聽的弱勢族群了。
作者: ssa88t77    時間: 2016-11-30 1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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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6-11-30 01:14 PM

都已經這麼久了
問題還沒釐清嗎
這種效率真好
作者: h101100    時間: 2016-11-30 02:49 PM

現在分享的內容都不用著名甚麼時間的內容喔?
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6-12-1 01:41 PM

本帖最後由 陳立軒君 於 2016-12-1 01:41 PM 編輯

只是不想要賠償那麼多,想趕快推卸責任而已,反正之後事長任期結束拍拍屁股走人
作者: 0915007026    時間: 2016-12-1 02:16 PM

花媽的個性出來了
反正就是人民多死一點也是應該啦!
死了也拿不到應有的賠償

作者: 黑練    時間: 2016-12-1 03:02 PM

搞不好都把錢汙光了,該說真的是臉皮厚到家了嗎?都這麼久了還不認錯在那邊裝
作者: mitacthsrc    時間: 2016-12-1 04: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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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onet_tw    時間: 2016-12-1 04:48 PM

之前勞委會對關廠工人提告的時候也是用這句話。

不是被你們罵得要死嗎?現在換妳自己說了?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6-12-1 06:25 PM

肥菊已經把錢貪污光了
不過下次還是會高票當選的
作者: XTMAN    時間: 2016-12-1 06:37 PM

花媽市長應該可以放心,就算是他的責任,現在的政府也會幫忙緩頰或cover,不會有他的事的。
作者: ccharlies    時間: 2016-12-1 09:38 PM

該說什麼?釐清責任四個字,強而有力的理由,但是民眾沒錢的還是沒錢....
作者: lih02    時間: 2016-12-2 09:09 PM

上訴甚麼? 概括承受吧妳 因為妳是政府 拿了納稅人跟廠商的稅 出了事就跟妳無關嗎?
作者: huanglance    時間: 2016-12-3 04:26 AM

陳菊:別這樣 廠商的錢我已經拿走了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12-3 06:04 PM

看她這樣的說法
受災戶想等到錢賠下來
恐怕還有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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